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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絕歌》實在是本可怕的書,其可怕大抵可從兩方面談起。一就技術層面,《絕歌》的書寫好的可怕,教人無法釋手,一頁一頁直往下讀,或許開頭的短短三句,就足以道盡此書魅力:

 

 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八日。

  我從此不再是我。

  那是我從光明世界永遠被放逐的那一天。

 

  句子乾淨俐落,沒有多餘贅述,言簡意賅卻饒富深意,看似明確但已牽引出無邊想像,是一本好小說會有的起手式。

 

  該書敘述的是一名前少年殺人犯的心路歷程,其中含括了犯案動機、犯案經過,還有離開感化院後的更生路,全書採用第一人稱觀點,也就是從犯案者的視角描述事件始末。

 

  這無疑是《絕歌》另一個可怕之處。

 

  因為書中發生的案件確實存在,而該書的作者正是犯下惡行的當事人,彼時不過是位十四歲的少年,礙於未成年不得公布個資,被日本社會以少年A代稱

 

  於是當我對〈God Less Night〉該章的魔幻筆法讚嘆不已時,亦不得不意識到確實有數名學童被主角凶狠攻擊,其中一位還被殘忍殺害肢解,頭顱就這樣活生生的,在作者筆下那蒼白微暈的夜色裡,放置到校門口中央。

 

  光是意識到這些,就教人背脊發涼。

 

  不管書中的描寫具備何其魔力,都無法掩蓋事件本身所揭露的,那種驚世駭俗的兇殘,文學裡的真實與虛構或許模稜兩可,但現實中確切發生過的事件,任誰都無法抹滅其活生生,物質性的存在。

 

  於是,不難想像《絕歌》在日本出版時引發的爭議。

 

  隔年,《絕歌》中文版也於五月在台悄悄上架,在對於死刑存廢向來爭執不休的台灣,原以為此書出版會是擁死派大作文章的好機會,結果正好相反,《絕歌》並未引起太多波瀾,只偶見廢死陣營呼籲大眾,應從預防犯罪的角度看待此書,藉此深入思考刑罰的意義。

 

  應該慶幸擁死派不大關心出版動向並對文學興致缺缺,於是可以少聽些情緒性的叫囂?還是應該對彌漫於台灣社會,凡事只是為了開罵而開罵的口水文化,感到徹底心寒?我們是否該自問,死刑存廢難道不是已經猶如多數議題,已經成為名嘴們賺取通告費的談資?

 

  索性能擺脫口水論戰的《絕歌》,給了讀者細細品味的契機,我無法漠視貫串全書的孤絕,那是一種存在主義式的詰問,游走於生與死、愛與恨、祝福和詛咒之間的徬徨不安,而或許是純粹的邪惡使然,主角終究僭越了人性的結界,落入極惡的淵藪。

 

  書中描述主角在夜裡騎著單車,載著死者頭顱到學校棄置時,內心竟哼起了電影Stand by Me 的主題曲,站在我這邊,伴我同行,Stand by Me,那是書中主角非常喜歡的一部片,帶著無限美好憧憬和酸楚的一部作品,讀著讀著,我也憶起了自己觀賞該片時的心情,還是十來歲的年紀,於是,更可以體會手中這本孤絕之書,是多麼的殘酷且悲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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